交通肇事逃逸的八種常見情形
導讀:經協商未達成一致,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的,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,有證據證明是強行離開現場的
交通肇事逃逸的八種常見情形
一、明知發生交通事故,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。
二、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,駕車離開事故現場的。
三、當事人有酒后、無證駕駛等嫌疑,報案后又不履行現場聽后處理義務,棄車離開事故現場或者是在離開之后又返回的。
交通肇事逃逸的八種常見情形
四、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,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。
五、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,但給傷者或家屬,留下的是假姓名、假地址、假聯系方式、離開醫院等。
六、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。
七、當事人離開現場,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,但有證據證明應當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。
八、經協商未達成一致,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的,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,有證據證明是強行離開現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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